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全校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 http://hrss.ah.gov.cn/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通知,可自行下载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包括可采用网络学习和集中面授方式进行。参加培训、研修,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出版著作(译作)或发表论文等可计入专业科目学时。
五、有关要求
(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得少于全部学时的三分之一),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三)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教职工及时登录,积极参加学习。每位教职工要结合个人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线上教学、办公和学习的关系,保障培训效果。
附件: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