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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网上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范围

在高校承担一年以上由学校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并合格。

体检单位:武警安徽省总队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武警医院南区(金寨路276号5楼)。体检费用自理(200/人),体检时由体检中心收取。

体检时间:619日,上午730-1000

体检要求:申请人体检前1天饮食以清淡为主,体检当日早晨空腹抽血。

申请人于616前下载体检表、贴照片来人事处302室加盖公章交体检中心。请各学院(部)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体检,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

2、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

①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学科类别和申请人所在学科组成情况成立测评专家组,成员由5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

②测评专家组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测评工作,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相关表格,标明具体分值。测试结果请于6月21日前发邮箱yersc@ahau.edu.cn.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岗前培训合格要求

非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专业的毕业生,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

四、认定工作时间及流程

第一阶段:615-624日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阶段:625-26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应提交的材料

1.《安徽农业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思想政治与品德综合考察表》一份(附件3,由本人填写,学院鉴定后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教育部认定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高师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6.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从个人教务系统打印,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8.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用铅笔写明姓名、学院、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照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

咨询电话:65786553 叶欣欣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