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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通知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在2022年7月份养老金中补发2022年1月至6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部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9元。

2.挂钩部分。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以内的(含15年),每月增加32元;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自第16年起,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2.1元。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挂钩调整部分见分进元。

3.倾斜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对2021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示例:王老师,1942年3月出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年满79周岁),1966年9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退休(缴费年限37年6个月,逢月进年为38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7351元。

本年度基本养老金增加情况:

1.定额部分=39元;

2.挂钩部分=32(缴费15年以内)+(38-15)*2.1(缴费超过15年每满一年增加2.1元)=81元;

挂钩部分=7351*0.5%=37元;

3.倾斜部分=10元(70至79周岁每月增加10元);

倾斜部分=180(2021年75至79周岁补贴180元)-180(2022年75至79周岁补贴180元)=0元;

合计:39+81+37+10+0=167元。

倾斜部分2021年和2022年同年龄段的补贴标准一致,所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龄没有跨档的退休职工,倾斜的第二部分都为0元。若某同志1941年3月出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其倾斜部分为20元(80至89周岁每月增加20元),倾斜部分补齐到280元,因该同志80周岁时已享受高龄补贴210元,此次增加70元,倾斜部分合计增加90元。

注意事项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确保通知到每一位退休教职工,及时为他们答疑解惑高温天气为不让退休教职工跑腿,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5786168(18919625630)

人事处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