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围绕特色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指标,不断优化升级人才队伍结构和发展布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健全完善人才“引用育留”机制,推进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等梯队建设,强化“高精尖缺”导向,推动学科人才平台一体化建设工程。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重大需求,优先支持国家级人才和学科领域带头人团队建设;优先保障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以及高峰高原学科、省部级以上平台、一流专业等建设所需人员计划;优先引进支撑解决多学科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和产业瓶颈问题的高层次人才。
(二)坚持需求导向。强化精准引才,提升引才质量。持续重点引进四类及以上人才;强化团队引才,明确新进人员的团队归属,提升进人计划与学科发展定位和专业建设的契合度,打造大平台、大团队聚集的人才高地;同时顶层谋划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辅助人员三支队伍建设,构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
二、相关要求
(一)统筹谋划。各单位要按照学科专业人才平台一体化建设要求,认真研究、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进人计划组织编报工作。
1.高峰高原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家级平台以及化学、材料、环境类学科,重点以引进四类及以上人才为主,其他单位重点以引进五类及以上人才为主,可编制少量因新专业建设、人才梯队建设必须的博士师资进人计划。
2.国家级人才及团队、入选后备梯队人才、达到《安徽农业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字〔2022〕10号)留任或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后,由所在学院统一论证、单列指标、排序报送,由学校统筹考虑;前沿研究院、中国合作经济研究院分别由科技处、社科处统筹相关单位提出进人计划。
3.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由学校统一安排计划或调配,原则按照学校《第五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执行,各单位不再编报计划;本科实验教学中心根据现有人员及承担实验工作量以及人员离退情况亟需可少量申报实验技术岗位;承担专业技术保障的有关部门,因工作急需,可适当申报其它专技岗位。实验技术和其它专技岗位突出从严从紧原则,编报前需进行必要性的充分论证。
(二)科学论证。
1.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充分论证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科学合理性和计划落实的可行性,科学编制本单位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普通博士、全职博士后等公开招聘计划,编报计划要加强专家论证,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报送。
2.除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国外优秀人才引进需求外,招聘计划原则上每年只申报、核准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计划的视为单位无招聘计划;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追加或更改,确因工作需要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说明。
(三)规范要求。编制计划中须明确招聘人员的岗位类型和岗位职责,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
1.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后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认定材料。
2.专业名称要求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专业原则按照一级学科填报,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在“研究方向”栏明确填写(可多选),未填写的视为研究方向不作要求。
三、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29日前向人事处报送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分类填报,具体见附件)。招聘计划经学校审研究、报主管部门核准后,通过媒体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各教学单位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自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后即可开展,招聘工作贯穿全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人:冯继明。联系电话:65786168。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办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