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妇联《关于开展推荐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评选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的通知》(皖妇〔2023〕3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推荐2023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评选条件:
1.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和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须符合《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妇厅字〔2019〕73号) 《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皖妇〔2022〕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须获得过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须获得过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其他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安徽省三八红旗手先进集体须是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奖项。
二、评选要求: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跟党奋进新征程、巾帼建功新时代。
2.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注重推荐在基层一线坚守职责、甘于奉献、不断创造新业绩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女性群体),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女性群体), 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肩负重任、勇攀高峰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展现担当作为、拼搏实干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引领作用的女性(女性群体),以及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美丽中国建设、体育运动、防汛救灾、民族团结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女性群体)。
3.获得过的荣誉、奖项和比例必须符合评比表彰工作有关规定。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特殊贡献是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请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各项限推荐1人,参照附件1中《报送材料有关要求》报送登记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wjsgzb@ahau.edu.cn。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安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安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 申报材料请于请于12月8日之前报送。
联系人:王箫璇 联系电话:0551-6578655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