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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相关科研平台: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学科人才平台一体化,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进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实体化运行,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科字2021〕5号)和《安徽农业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21〕1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开展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双聘范围

学校全职聘用的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师资博士后。学校返聘的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双聘程序

申报人员填写《安徽农业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审批表》,经所属学院(主聘单位)和拟辅聘单位(科研平台)同意,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提交审批、办理双聘手续。

主聘单位、辅聘单位及教师本人签署《安徽农业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协议》,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对工作目标任务、业绩成果归属、考核方式等事项做出具体约定。

三、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鼓励优秀教师在学院和创新平台之间实行双聘,并按照“有利于平台团队建设、有利于人才资源共享、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和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的原则把好推荐关,务求取得实效。相关申报材料由拟辅聘单位负责报送,要求在11月12日前将《安徽农业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审批表》(附件1)(一式3份)和《安徽农业大学专任教师校内双聘审批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集中报送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11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engjm@ahau.edu.cn。

   联系人:冯继明   联系电话:65786168

科技处  人事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