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
在我校承担一年以上由教务部门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申请认定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学校负责对申请人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普通话水平免于测试。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人需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力测试办法与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须提供教育部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或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具体工作安排及流程
(一)体检工作安排
申请人请准备《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1,填写下载并双面打印后粘贴一寸彩色证件照),在4月21日之前自行前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周一至周日7:30至12:00,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费用自理)。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联系电话:0551-65561333。
(二)认定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5月6日-5月16日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现场确认(5月20日-5月30日)。
申请人本人需携带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教师培养办(勤政楼302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复印件。其中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3.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6月4日-6月11日)。
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学科类别和申请人所在学科组成情况成立测评专家组,成员由5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
测评专家组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和标准》(附件3)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测评工作,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相关表格,标明具体分值。测试结果请于6月11日前发至邮箱dwjsgzb@ahau.edu.cn。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免于测试。
4.校内公示(6月13日-6月19日)。
学校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材料清单
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备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1)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须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查验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5)由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两个学期)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书。
(6)任教学校指定的或院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聘用人员需出具时间满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8)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存在免测情形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五、申请要求
1.申请人认真对照“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核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账号,逾期不予补报。
2.专任教师任教学科应从备选项目中选择二级学科以下学科名称填写,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相一致;辅导员任教学科统一为“思想政治教育”。
3.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照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做好相应的工作。
联系人:王箫璇
联系电话:65786553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