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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将对2024年新进人员开展试用期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新进人员试用期内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1120241231入职的新进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和调入人员除外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一)新进人员填写《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3)。

(二)用人单位根据新进人员试用期的综合表现,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支部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明确提出试用期满考核是否合格,并出具试用期考察意见。

三、考核结果的认定及处理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1.试用期内,根据综合表现,不能胜任本岗位要求的;

2.试用期内,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3.在政治、经济、学术、工作等方面犯有严重错误或违反师德师风,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违反工作规程和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规兼职兼薪,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6.发生违法违纪情况的。

(三)试用期考核结果的处理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在调查核实后,经学校研究按规定程序解聘。

四、其他要求

(一)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为教职工日常管理中的常规性工作,学校每年集中组织一次试用期考核。对本次集中考核时尚未满试用期的2024新进人员,由各二级单位在试用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试用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二)辅导员考核由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成立试用期考核工作组,由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工所在支部书记或系部主任、工会负责人、本单位纪检委员等组成。教学科研岗位考核须有本单位1-2名教授委员会成员参加,辅导员岗位考核须有本学院或学校党团组织负责人参加。

(三)各单位于125日前将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纸质材料1份个人考核表和1份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人事处备案(勤政楼314室)。

联系人:沈泽阳;联系电话:65786168


附件

1.安徽农业大学2024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名单

2.安徽农业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专职辅导员岗位

3.安徽农业大学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教学科研、管理岗位

4.安徽农业大学2023年新进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2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