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7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以及需要重修的人员。
非教学系列人员自愿参加培训。
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可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人员仍需参加剩余课程培训及考核,高等师范院校指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教育学”学科门类指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所属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3。申请免试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1.理论课程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现代教育技术》等课程。
2.校本培训:学校结合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师资培训中心相关文件要求,开设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校史校情、校纪校规、教学大纲编制、教学设计与教案编写、信息化素养、教学评价方法、教学实践、教研科研项目申报、文献检索以及微格教学训练、名师示范教学观摩等。
理论课程培训及校本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3.教学观摩由各学院明确责任导师,原则上每位新入职专任教师岗前培训期间应旁听导师讲授的不少于3学时的课程,并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教学观摩记录表》(附件5)。
三、培训考核
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实行平时考核成绩与结业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
1.平时考核成绩:根据《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附件2),集中培训出勤率低于课时数2/3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参训教师提交的“5个1”作业(课程实施大纲1份,授课教案1份,教学PPT1个,有试讲专家组长签名和试讲评价及成绩的试讲评价表1份,教研或科研申报书1份,具体标准见附件1)由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每项作业逐一考评以百分制赋分(各项作业均以60分为合格),如有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全省统考,须安排至下一年重修。
2.结业考试成绩:通过全省统考确定,此次全省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集中统一考试拟于2027年3月举行,《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实行开卷考试,《现代教育技术》学习成效已在“5个1”作业课件中体现,不再安排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新入职教师理论培训费、教材费由学校承担。考试、颁证费140元,补考费每门课程50元,重修费每门课程(含考试)100元,均由个人承担。2025年因故没有参加考试并按时提交申请者,补考费为每门课程50元(两门及以上交100元)。相关费用通过建行网银自助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相关规定
1.培训期间实行打卡签到,严格考勤管理。参加培训的新入职教师需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培训纪律,维护教学秩序。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符合《安徽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若干规定》(附件2)中对应条件并履行请假手续。凡病假、事假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时数三分之一,旷课半天以上,迟到、早退(20分钟内)累计达到3次,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均不得参加结业考试,其中由他人冒名顶替上课者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均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同时获得110个继续教育学时;考试不合格和被取消结业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于下一年度重修方可参加考试,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凡考试作弊者,本年度岗前培训结业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一律记为零分,同时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3.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称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请各单位为新入职教师参加培训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新入职教师应培尽培,积极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每名新入职教师配备一名导师,负责对新入职教师在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
4.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之前提交参训人员名单(附件4)纸质版、1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及免试相关材料至勤政楼302室,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请参训人员于12月14日之前提交《安徽农业大学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教学观摩记录表》(附件5)及“5个1”作业纸质版至勤政楼30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王箫璇
联系电话:0551-65786553
邮 箱:dwjsgzb@aha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