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暂行办法》(校人字[2009]2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10月-2021年10月期间参加实践锻炼的青年教师以及2019年延期答辩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材料
参加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的老师填写《安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2),并将《安徽农业大学青年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教师实践锻炼期间课表(教务系统打印,学院盖章)以及相关业绩成果(在综合实验室或企业等参加实践锻炼提供5000字调研报告,在科研院所参加实践锻炼教师提供学术论文一篇)报送所在学院审核,并将以上材料纸质材料(考核表、课表与文章或报告)扫描成一个pdf,以“学院+姓名”命名,电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10月22日下午5:00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三、考核方式
1.个人提交考核材料给学院,由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其参加实践锻炼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将材料交校人事处。
2.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通过审核个人提交的材料、现场听取青年教师汇报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评定等次。
四、考核时间
学校考核拟定于10月27日(星期三)下午2:00在校第二会议室进行考核答辩,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1:30到达会场抽签。参加实践锻炼考核答辩的教师每人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汇报内容要充分围绕实践锻炼计划以及目标完成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各有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相关考核工作。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需在实践锻炼单位工作满5个月 (具体见考核表),如未完成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延期答辩。
联系人:陶 佳 联系电话:65786553
邮箱:taojia@aha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