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度人才招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根据本单位办学目标定位,紧密围绕学校和本单位“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结合人才队伍现状,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重点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人才、团队。
(二)突出重点。招聘计划以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为主,强化“高精尖缺”导向,根据学校省部共同行动方案和学科建设行动计划等有关布局和学科建设需要,引进一批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领先、取得高水平业绩、能够发挥领军和示范作用的高层次人才。优先保证高峰高原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申报建设点)、省部级以上平台(含校设研究院)、一流专业等学科专业建设所需人员计划。
(三)协调发展。重点优势学科要大幅度扩大博士后岗位的比例,提升引进师资的科学研究能力。统筹兼顾特色和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所需人员计划。加强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辅助人员等各支队伍建设,构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安徽省和学校关于招聘工作及岗位设置的要求,以及学科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对照往年招聘计划及计划落实情况,考虑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科学合理性和计划落实的可行性,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科学编制本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2,3)。
各学院要按照学科专业人才平台一体化建设要求,认真研究、统筹谋划,做好进人计划组织编报工作,有高峰高原学科、省部级以上平台(含校设研究院)的学院,要以高层次人才引进为主(依据建设规划和发展需求)、博士为辅(依据团队需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021年;其他单位兼顾高层次人才与博士的合理性、互补性,突出学科、专业、学位点建设的强优势、补缺项需求。计划要加强专家论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其中,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师资博士后、实验技术人员(教学类)岗位计划报人事处,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含校设研究院)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计划报送至科技处审核后,由科技处统一交人事处。
各单位其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编报要对照《安徽农业大学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校党字〔2020〕119号)通知要求,有岗位空缺、且专业性强的需要单独招聘的岗位,由二级单位研究后报人事处。通用性岗位由学校统一安排计划或调配,各单位不再编报计划。
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由学工部(处)统一编报。
(二)招聘计划原则上每年只申报、核准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计划的视为单位无招聘计划。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追加或更改,确因工作需要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说明。
(三)编制计划中须明确招聘人员的岗位类型和岗位职责,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
1.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对象以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为主,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或博士后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认定材料。非教学型学院应届博士毕业生原则上须进入团队。
2.专业名称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在“研究方向”栏明确填写(可多选),未填写的视为研究方向不作要求。
3.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招聘对象以优秀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为主,部分特殊岗位可放宽相应要求。
三、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18日前向人事处报送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分类填报,具体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fengjm@ahau.edu.cn。其中科研平台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计划同日报科技处。招聘计划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通过媒体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各教学单位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自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后即可开展,招聘工作贯穿全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人:冯继明。联系电话:65786168。
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