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晋级的教师(含师资博士后),以及申请晋级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辅助人员,需下载相应表格并填报。
2.申请续聘原岗位等级的教师,无需申报。现聘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因八级、九级岗位职数没有空缺,只能按原聘岗位等级续聘,此次也不需要申报。现聘初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辅助人员,可以申报十一级岗位。
3.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工勤技能人员第三轮聘期考核合格不申请转岗的,按原岗位等级续聘,无需申报。
4.申请转岗人员,之前已提交转岗申请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和新转入单位同意的,此次不需要重复提交;新申请转岗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转岗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