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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招聘公告》《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精神,以及《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规定》(校人字〔20148号),学校为新进教师和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一、申报对象

该项目为学校引进和稳定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对象为已参加完博士业绩分级的新进教师,以及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项目周期为2年,经费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70%2019年前立项的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经个人申报,学院组织中期考核合格的,拨付剩余30%经费。

二、资助标准

(一)2019年以来新招聘教师

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按业绩条件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

1.2019年科研启动费标准

A类: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8万元;

B类: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

C类:自然科学类8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D类: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

2.2020年科研启动费标准

A类: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B类:自然科学类12万元,社会科学类7万元;

C类:自然科学类8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D类: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

(二)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

现聘讲师职称:自然科学类2 万元,社会科学类0.8万元;

现聘副教授职称:自然科学类1.5 万元,社会科学类0.6万元。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引进和稳定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附件1),明确研究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成果形式以及经费使用计划,经学院审核、科技处签署意见后,由各学院在1118日前集中报送人事处,并附《安徽农业大学引进与稳定人才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rsk@ahau.edu.cn。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另需提供在职进修协议以及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申报的材料概不受理。

四、相关说明

科研启动费的使用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安徽农业大学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45号)执行。各学院对2018年以前立项的人才科研资助项目,应及时组织开展考核与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向所在单位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稳定和引进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经单位审核后报人事处和科技处。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考核与奖励等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李梦飞       联系电话:0551-65786168


                              人事处

                                                               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