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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启动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规定》(校人字〔20148号)文件精神,学校为新进教师和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一、申请对象

该项目为学校引进和稳定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申报对象为已参加完博士业绩分级的新进教师和在职培养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本次申报对象主要是已参加2020年第二批博士分级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以及2021年初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科研启动费以项目形式资助,周期为两年,分两次拨付,首次拨付70%,两年后经验收合格再核拨剩余30%申报金额按照当年招聘公告、协议和相关文件执行,不允许重复申报。

二、资助标准

1.2019年以来新招聘教师

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岗位按业绩条件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

2019年科研启动费标准:

A类: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8万元;

B类: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

C类:自然科学类8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D类: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

2020年科研启动费标准:

A类: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

B类:自然科学类12万元,社会科学类7万元;

C类:自然科学类8万元,社会科学类5万元;

D类: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

2.在职进修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

现聘讲师职称:自然科学类2万元,社会科学类0.8万元;

现聘副教授职称: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0.6万元。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稳定和引进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明确研究的主要内容、预期目标、成果形式以及经费使用计划,经单位审核、科技处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申请稳定人才资助项目立项人员需附在职攻读博士协议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学院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稳定和引进人才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附件3)报送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rshc@ahau.edu.cn

三、相关要求

1.校稳定和引进人才资助项目经学院审核、学校审批后立项。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项工作。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须在学校发通知当年内提交申请;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下教学科研人员须在获得学位当年内提交申请,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一年按照上、下半年两次申报。

3.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67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报人事处,不单独受理个人材料。

      联系人:郭振宇 联系电话:0551-6578616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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