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落实国家和安徽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做好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建立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精干高效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聘任程序等制度,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将书面修改意见于2021年6月24日前反馈我处。
联系人:刘国鼎;联系电话:65786168
邮箱:812244210@qq.com
人事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