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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安徽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安徽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5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相关文件学习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安徽省教育工委、教育厅下发的《安徽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是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文件贯彻落实,自觉把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贯彻于教师队伍建设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单位要将《安徽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以及学校近期下发《关于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校党字〔2020〕95号)等相关文件作为集中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支部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研讨。通过学习、教育和宣传,使教职工深化认识、入脑入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好老师要求。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文件学习,深度梳理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症结根源,坚持以问题导向,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队伍、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文件学深学透并抓好落实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作为二级单位年度考核重点。

另外,学校按照安徽省文件要求,拟定了《安徽农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安徽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一并下发至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将相关建议反馈至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