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奖励及教学单位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1650号)、《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1948号)、《安徽农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1987)、《关于下达教学单位2019年度事业发展部分目标任务的通知》(校行字〔201941)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奖励及教学单位目标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奖励原则

(一)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价岗位和单位绩效。

(二)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

(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

二、考核与奖励对象

考核与奖励对象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1650号)和《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1948号)确定。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核和奖励工作。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国资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会、团委、现代教育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年度考核及奖励申报工作,审议考核和奖励结果,仲裁教职工复议申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和奖励的组织工作。

(二)按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辖范围成立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党总支、支部所属处级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部门工会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等7-11人组成。

各单位考核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好年度考核与奖励申报工作,安排好本单位教职工述职测评和组织推荐工作。学院考核结果和奖励推荐等需经党支部、系(教研室)审查推荐、学院党委会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校核准;校直各单位考核结果和奖励推荐等需经所在党支部审查推荐,机关部门处(部)会研究后,由机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学校核准。

(三)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

1.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处级单位、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执行,由校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实施。

2.教职工个人(不含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原则上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1650号)执行,由各单位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按照合同进行考核。

3.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校党字〔201987)执行,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4.教职工奖励原则上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1948号)由各单位组织申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四、考核和奖励内容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部分,重点考核师德表现及工作业绩,师德考核依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确定“合格”与“不合格”等次;工作业绩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1650号),结合各学院目标任务和发展实际,根据学科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考虑不同学科类型、不同岗位类型,充分考虑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领域,分类考核评价,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

(二)教学单位的考核由量化评价和综合测评两部分组成,其中量化评价内容包括事业发展和党建两个方面。党建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以及统战、群团、学生工作等,具体依据2019年党建指标体系执行;事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科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具体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校党字〔201987),结合各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任务,结合学科建设规划,以学院为主体,目标导向、分类考核,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教学单位的量化考核成绩由事业发展(100分)和党建工作(100分)按照5:5的比例构成,考核总成绩由量化考核(100分)、综合测评(100分),按照8:2的比例构成。

(三)年度奖励类别、条件原则上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1948号)执行。教学贡献奖、育人贡献奖、社会服务与农业推广奖,具体评选奖励办法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考核方式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

教职工年度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主观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做到评之有理,议之有据。按照分类考核的原则,教学科研岗位与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一般采取综合评价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评价占比不超过30%,由学校统一组织网评,为主观定性评价;绩效考核占比不低于70%,由各学院自行负责核算,为客观定量评价。管理岗位人员与工勤人员一般采取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侧重于管理服务的,可采取综合评价方式进行考核,报学校核准后,由学校统一组织网评。年度考核工作分多块测评,综合评价考核主体和权重根据不同考核对象分类设置(表1)。

1 年度考核主体及权重

考核对象

考核主体(所占权重)

教学科研人员

单位领导(40%

本单位同事(60%

参考学生

评教结果

非教学科研

人员

单位领导(40%

本单位同事(20%

服务对象代表(40%

1.教学单位的服务对象代表为本单位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代表;

2.校直单位的服务对象为业务关联性强、认知度高的校内其他单位教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30人。

(二)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对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初评结果反馈学院无异议后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考核分值。

六、考核结果及确定奖励单位和人选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实行比例控制,其他等次不设比例限制;优秀等次应兼顾不同岗位、层次的人员,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和非教学科研人员优秀指标分开核定。各单位“优秀”等次指标原则上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确定,编制缺额单位,依据当年的工作业绩,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可适当增加优秀名额。非教学科研人员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40%确定A档。以上指标数计算时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最少为1

(二)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统一研究,最终审定各项奖励的标准、获奖单位及人选。

七、时间安排

(一)20191213-20191220日:个人考核总结。

教职工本人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认真、如实填写《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纸质档,存档使用和提供采信依据,并于12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传到人事管理系统,供评价参考使用。

(二)20191221-20191229日:网络考核评价。

教职工通过登录数字校园人事系统,按照权限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成绩集中反馈各单位。网评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三)20191221-20191229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工作量核算,教职工个人通过业务系统填报或单位集中采集,提交或报送教学科研等各业务主管部门。

各职能部门核定后于12日前集中反馈给人事处(表2)。其结果作为专技人员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和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依据。

2 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工作量核算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类别

负责单位

本科教学

教务处

研究生教学和指导

研究生院

留学生教学和指导

国际教育学院

教研

教务处

科研

科技处

社会服务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各学院

(四)20191229-202012日:推荐奖励人选及单位。

各单位工作组申报奖励人选及单位,填报《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12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职能部门签署推荐具体意见,于15日前交送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202012-202018日: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价。

各职能部门对照任务分解表,对教学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评,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18日前集中反馈学院。

(六)202012-202017日:确定考核等次,结果报学校核准。

各单位工作组根据教职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填报《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优秀”等次和“A档”指标数严格按核准数执行,不得突破。对考核结果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附情况说明。

(七)202018-2020110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单位目标考核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奖励推荐人选和单位进行审议,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

(八)2020110-115日:对年度考核结果和奖励人选及单位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向纪委办提出申诉或投诉。

(九)2020116日:年度考核和奖励结果的公布、整理、归档。

各单位集中报送《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八、考核结果使用及奖励实施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原则上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校行字〔201650号)执行。

(二)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校党字〔201987)执行。

(三)教职工年度奖励实施原则上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校行字〔201948号)执行。

(四)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处级单位、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考核与奖励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工作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把考核和奖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从自身发展阶段和办学特色出发,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考核评价相结合,以评价机制改革为突破口,认真做好教职工考核评价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既要以事业发展大局为重,又要充分兼顾教职工利益。及时分析研究和把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有充分的评估和预案。各学院(部)要依据学校总体考核方案,制定好本单位教职工考核办法,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二)规范操作

各单位工作组须严格按照考核和奖励规定程序和日程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考核与奖励工作。初步确定“优秀”等次时,要兼顾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各单位在实践中要及时总结,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严格纪律

考核与奖励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组织部 丁朝阳 65786112 dingchaoyang@ahau.edu.cn

人事处 李梦飞、陈公伟 65786168 rsk@ahau.edu.cn

65786553 taojia@ahau.edu.cn

教务处 徐峰 65786162 jwcxf@ahau.edu.cn

科技处 闫大玮 65786441 ydw@ahau.edu.cn

 研究生院 昌蔚 65785007 changwei0607@163.com

国际教育学院 徐文俊65787009 kevin10@ahau.edu.cn

数字校园 杨春节 65786139 yj@ahau.edu.cn

 

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2.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网评操作指南

3.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奖励申报汇总表

4.安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