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 月 28 日期间,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课程和专题其他课程。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入口(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不超过 6 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动员教师广泛参与。学习完成6学时可纳入年度考核学时中,完成与教学、科研及专业相关的课程学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中。
( 联系电话:65786168 联系人: 叶欣欣 )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教务处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