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附详表),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组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
2022年10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合肥市被纳入第一批先行城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现就在职教职工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意愿进行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学校将邀请具有资质的银行到校为教职工开户。请各单位于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摸底统计表发送至电子邮箱(463605708@qq.com)。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5786165
人事处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