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缴社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社保局、医保局2022年社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基数调整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对我校参保职工的社保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基数从2022年1月起执行,2022年11月按新基数缴纳社保费用,对1月至10月因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将在2022年11月和12月两个月的个人工资中分别补扣缴纳。

请各单位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并做好解释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65786165 联系人:陈老师)。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