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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的规定》(校行字〔2021〕20号)、《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的暂行办法》,现启动2023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实践锻炼人员

2023年申报参加青年教师实践锻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 实践锻炼地点和时间

1. 实践锻炼地点:学院根据青年教师发展方向、研究领域为青年教师确定实践锻炼地点,实践锻炼地点优先安排在学校综合试验站,或学校合作科研机构、合作企业等。

2. 实践锻炼时间:青年教师实践锻炼采取驻点锻炼方式,驻点锻炼时间不少于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在学校、实践锻炼接收单位同意后,可以分阶段累计完成,但每阶段不少于两个月。实践锻炼期间,青年教师原则上不承担学校教学工作任务。

3.本年度实践锻炼计算时间从20234月至202310月实践锻炼结束学校将组织考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1.根据职称文件要求,除辅导员外,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须有至少六个月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进修或博士后经历,或企事业单位的实践锻炼经历(企业一般指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或大中型企业),或海外一年以上的学习经历,并考核合格或获得相应证书。

2.申报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的教师需填写实践锻炼任务书(附件2),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青年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于4月12日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3.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加强对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的指导,并主动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青年教师导师要协助学院确定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地点、锻炼目标和计划等,加强对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和锻炼。

4.学校将组织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实践锻炼,未通过,更改实践锻炼地点或等待下一年度重新申报请申报教师认真填报



联系人:叶欣欣   联系电话:65786553    邮箱:yersc@aha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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