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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审批备案流程

专业技术人员公益性学术兼职和不取酬的社会兼职,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临时性或一次性取酬的学术或社会服务,无需申报。处级干部需先向组织部报备。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兼职、取酬的社会兼职,审批流程为:本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请——所在二级单位研究并公示无异议——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研究——视情况提交学校会议研究——签订兼职兼薪协议书。

联系地址:勤政楼314 联系人:冯继明,0551-65786168。

  • 01

    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兼职兼薪审批表。



  • 02

    经所在单位经党政联席会、处(部)务会研究同意,并内部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03

    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审核。人事处会同教务、科技等有关部门审核研究,并视兼职兼薪情况,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 04

    学校、二级单位与兼职人员签订校外兼职三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