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招聘计划以专业技术主体岗位为主,优先保证重点、特色和急需发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所需人员招聘。完善博士后制度,继续扩大师资博士后岗位数在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总数的比例,提升引进师资的科学研究能力。
(二)统筹兼顾、协同发展。按照“从严控制,精干高效”的原则,加强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技术辅助人员等各支队伍建设,构建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人力资源体系。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安徽省和学校关于招聘工作及岗位设置的要求,以及学科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对照往年招聘计划及计划落实情况,考虑本单位招聘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和计划落实的可行性,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经学院招聘工作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科学制定本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2)。
(二)招聘计划涵盖各类岗位的招聘需求,原则上每年只申报、核准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计划的视为单位无招聘计划。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追加或更改。
(三)编制计划中须明确招聘人员的岗位类型和岗位职责,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
1.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对象以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为主。可接收少量的具有硕士学位,且在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一定实绩的社会人员。对部分紧缺专业按照《关于安徽农业大学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6〕27号)规定的“特需人才条件”执行(附件3)。
2.管理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和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招聘对象以硕士研究生为主,部分特殊岗位要求相对放宽。
3.专业名称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在“研究方向”栏明确填写(可多选),未填写的视为研究方向不作要求。
(四)为进一步落实创新平台实体化,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招聘计划单列(附件5),由各重点实验室事务委员会负责确定。其招聘条件可结合岗位需要,参照第(三)条第1、2、3款编制。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专业技术岗位分年度有计划地招聘。具体按照《印发<关于加强学校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校科字〔2016〕32号)执行。
三、日程安排
请各单位于11月23日前向人事处报送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需同时抄送学生处,重点实验室岗位招聘计划需同时抄送科技处。招聘计划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学校通过媒体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各教学单位(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招聘教学科研、师资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的工作自学校发布招聘信息后即可开展,其中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一般应于2019年7月前完成,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及调入人员招聘工作贯穿全年;管理、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人员的招聘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人事处/李梦飞、陈公伟/65786168/rsc@ahau.edu.cn
学生处/程玉磊/65786462/xsc@ahu.edu.cn
科技处/马中文/65786181/kjc@ahau.edu.cn
附件:
1.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招聘计划汇总表
2. 安徽农业大学2019年管理、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招聘计划汇总表
3. 《关于安徽农业大学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6〕27号)规定的“特需人才条件”(节选)
4.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 安徽农业大学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岗位设置表
安徽农业大学
2018年11月7日